【胜诉案例】伟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市某区自然资源局合同纠纷

来源:   作者:

在民商事案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本身案情错综复杂,判决结果往往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相去甚远,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上诉率非常高,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的情况比比皆是。该类案件纠纷常见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施工合同效力问题、涉诉主体问题、实际竣工日期确定问题、工程质量、工程价款支付问题、工程款利息支付问题、工程款优先受偿问题等方面。  在以下的胜诉案例中,我方当事人作为施工工程承包方,就遇到了发包方未依约支付工程价款的问题。紫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婉作为原告代理人,代理了本起案件的一审诉讼、二审上诉、重审等各阶段。在我方当事人及刘婉律师的坚持下,就一审诉讼事实认定错误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发回重审”。最终,在重审阶段,在被告提起反诉的情况下,法官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我方当事人未支付的工程款。  一、双方当事人:  重审原告/重审反诉被告:伟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审被告/重审反诉原告:昆明市某某区自然资源局(原昆明市某某区规划局)  重审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方当事人:伟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原告、重审原告、重审反诉被告)  诉讼代理人律师: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婉律师  二、基本情况案情:  2017年4月24日,我方当事人伟某某公司与昆明市某某区自然资源局签订《晋宁规划展览馆数字沙盘项目采购合同》,约定伟某某公司为承包方,合同总金额4780000.00元,在合同第五条约定付款方式:第一期本合同签订生效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项的30%;第二期:施工现场完成展墙隐蔽工程,且隐蔽工程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第三期:主要多媒体硬件设备(拼接屏、多媒体设备主机、LED屏)到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四期:展墙装饰面,平面展板、终验合格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第五期:本项目质量保修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款项的5%,保修起始日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第十条约定:整体项目质保时间为2年(主要硬件设备的质保期以设备厂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  合同签订后,我方当事人伟某某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首付款后正式进场施工。被告发包方昆明市某某区自然资源局分别于2017年5月22日支付1434000元、2017年6月16日支付670000元、2017年6月23日支付286000元,三次共计付款2390000元给伟某某公司。2017年7月4日、2017年8月1日被告发包方分别在设备到货单上签字进行了确认。后因支付第三期款项及工程整改等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对争议问题双方除公函来往表述意见外,未能共同一致协商解决。按照合同约定,被告一直未向伟某某科公司支付剩余工程价款,严重损害了伟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因此伟某某公司委托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上诉,本所主任律师刘婉律师在接受代理后,认真并全面的梳理了案件的材料,针对本案焦点,紫乾律师事务所律师与申请人就案情进行了非常详细的沟通,协助并指导当事人收集了相关证据,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一审上诉。  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刘婉律师重点整理提交了“给付剩余工程款条件已成就”以及“双方存在的违约情形”方面的证据。一审法院观点“没有竣工验收材料或双方认可的工程量致无法认定原告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款应为多少”以此驳回了我方当事人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明显是事实认定不清。因此刘婉律师以“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为由提起了二审上诉。二审法院支持了我方诉求,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本案发回重审。”  在重审过程中,大家围绕各自的履约行为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为使我方认定“施工工程已完工、给付工程价款条件已成就”的事实更加清晰,我方当事人申请了对完成工作量对应的应结算款项进行鉴定,同时列举了二十余组相关证据。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给付剩余工程价款”的诉请。  三、总结  本案案件争议焦点围绕“双方的违约情形以及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的条件是否成就”展开。本案在双方没有经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我方刘婉律师使用其他证据加以佐证完工量,并申请了第三方对工作量应结算款项鉴定,以此来证明我方的诉讼请求。  基于本案,紫乾律师事务所提示,合同是为了促进双方完成交易,合同双方都应该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那作为其中一方当事人,一定要留存好相应的证据,以便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聘用专业的律师,提出有利的诉讼策略,并围绕诉讼策略开展专业的代理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
紫乾简介
更多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被客户广泛赞誉为“法律上的良师,行业里的专家”,能够立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业指引和服务感受。紫乾律所立足北京业务辐射全国,紫乾律师已为五八金服、盛唐兄弟、北京城建等超过200家企业客户提供合同、股权、劳动等商事解决方案。年度接受委托案件超300件。

紫乾律师大多毕业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等知名院校,且部分律师具有多年的法官任职经验;紫乾律师总是能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客户应对挑战,持续输出精彩的差异化体验,达成激动人心的结果。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怀着战斗的激情与客户并肩对抗风险、把握机遇。紫乾打破自满,精益求精,陪伴客户从胜利走向胜利。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秉持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为客户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但不会满足于此,紫乾通过非凡努力帮助客户实现真实目标。紫乾热爱法律事业,并以追求卓越为荣。

紫乾口号:精专业,懂行业。

紫乾理念:铸信立业,智圆行方。

服务客户
    客户A
    客户
    444
    服务客户
    1
    1
    2
    1
    1
    1
    1
    1